【台灣即時報】家長投書

台中市近日爆發校園霸凌爭議,相關調查報告完成後,後續處理程序及涉案教練是否適任,成為家長高度關注的焦點。有家長透過投書表達訴求,懇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持續督導學校後續審議程序,確保調查結果獲得實質檢視,並依法審慎評估涉案教練是否適合繼續擔任學生運動教練,切勿讓調查流於形式。
家長表示,調查報告完成並不代表事件就此落幕,後續仍須依照相關法令及程序,交由學校權責會議審議與處理。因此,教育局更應善盡主管機關監督責任,確保學校相關會議秉持公平、公正、客觀原則,充分了解調查事實,不受人情壓力或其他不當因素干擾,依法作出具體且合理的決定。
家長特別強調,保障教育人員工作權,與審查其是否適任教練職務,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不應混為一談。尊重教育人員依法享有的工作權及程序保障,並不代表可以忽略其是否具備擔任教練所應有的教育理念、品格素養及保護學生的責任。教練的職責不只是傳授運動技能,更肩負學生人格養成、身心發展及校園安全的重要責任。



家長指出,倘若調查結果已認定存在不當對待、霸凌或其他違反教育專業倫理的情形,學校就應依據相關法令,審慎評估涉案人員是否仍具備擔任學生運動教練的適任性,並依法採取適當處置。不能僅以保障工作權為由,忽略學生的受教權、人格尊嚴及校園安全;但同時也必須保障被調查人員依法陳述意見及接受公正審議的權利。
家長進一步呼籲,教育局應要求學校確實落實後續審議程序,讓相關委員充分掌握調查事實,針對教練適任性進行實質討論,並作成具備法律依據、具體理由且能接受外界檢驗的決定,而不是僅完成形式上的會議程序。
「我們要求的不是預設處分結果,而是依法究責、嚴格審查,絕不讓調查流於形式。」家長表示,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校園應該是讓學生安心學習、健康成長的地方,教育人員是否適任,影響的不只是個人的工作權,更攸關所有學生的學習安全與未來。
最後,家長再次懇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學校正視家長訴求,落實主管機關監督責任,確保後續審議程序公開、公正、依法辦理,讓學生獲得真正的保護,也讓家長重新建立對校園教育環境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