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穗鄉公所114年度第1次原保地頒狀 落實土地正義

【台灣即時報】記者小劉  瑞穗鄉報導

影片來源由瑞穗鄉公所提供

為落實原住民土地權益,瑞穗鄉公所辦理114年第1次原住民保留地權利回復,取得所有權狀頒狀儀式,以實質的行動落實保障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
儀式今(1)日上午,於鄉公所四樓演藝廳舉行,由瑞穗鄉土地權利審查委員會主委吳萬德鄉長親自頒發31筆土地所有權狀給族人,面積共計約2公頃。此次移轉31筆原保地所有權,共有21人受益,成績亮眼。


會中邀請花蓮縣政府原民處潘龍在科長、花蓮縣議員林玉芬、花蓮縣政府南區服務中心副主任王麗秋、瑞穗鄉代表會鍾紫韻、陳秀珍代表、瑞穗鄉各部落事務頭目及各村村長…等人到場,共同見證族人們取得土地的歡喜盛事。


活動開場邀請屋拉力文化健康站到場表演原住民舞蹈,希望在族人繼承祖先土地之餘,也能延續原民文化,承襲傳統亦同時融合當代,讓人與大地和諧互動的生活智慧,生生不息傳承下去。

鄉長吳萬德表示:恭賀到場族人取回得來不易的土地,也提醒大家堅持原民文化復興的推展,讓原住民精神在土地上持續傳遞下去,瑞穗鄉公所未來將竭盡全力服務部落族人,持續協助完善各項土地法制權益,落實保障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

瑞穗鄉公所除了持續積極協助族人辦理土地權利回復,並嘗試加速行政流程,以縮短族人在申請期程時所耗費的等待時間,期望屬於原住民族人的保留地可以代代傳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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