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時報】回添史/花蓮報導
在網路發達的現代社會,網路交友已是時下青少年認識朋友的主要管道,在暑假來臨前夕,花蓮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前往花蓮女子高級中學,以生動活潑的影片宣導兒少性剝削、性影像犯罪、網路安全等重要議題,提醒學子暢遊網路世界時不忘保護自己。 兒少性剝削及性影像案件層出不窮,過往曾發生兒少遭不肖分子利用,涉足不妥當場所陪酒伴舞,或是在網路上散布、播放未經當事人同意之私密影像及照片,藉此勒索被害人等不法情事,不但造成被害人莫大的身心傷害,更是嚴重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為避免兒少案件頻繁發生,讓青少年擁有正確的法律觀念是非常重要的。
婦幼警察隊表示,「珍愛身體,勿當商品」是現代青少年需具備的重要觀念。暑假期間,有的同學為了提前體驗社會職場生活,或賺取零用錢會去打工,但無論是自已找打工機會或經親友介紹,都應小心求職陷阱,特別注意不能至不當聲色場所打工,例如坐檯陪酒等,避免遭受侵害,另外如遇浪漫誓約的戀人要求拍攝紀念性影片、裸照等狀況,應秉持「遇興起不答應、遇索取不要給、遇威脅不隱忍」原則,嚴正拒絕,捍衛身體自主權,勿因一時好奇、疏忽,讓青春蒙上一層灰。
花蓮縣警察局表示,今年2月新修訂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除了針對拍攝、製造兒少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部分加重量刑,違法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外,如果是沒有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者(如裸照、性行為影片等均屬之),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特別提醒青少年朋友注意,避免因不諳法令而誤觸法網。碰到此類案件,應掌握「不要拍別人、不要亂起鬨、不要向人要」三大要點,並可撥打110報警協助,讓你我為少年安全維護盡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