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即時報】回添史/編輯整理
苗栗地檢署今3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苗栗縣選舉委員會於12月2日公告當選名單,當天即提起縣內首件當選無效之訴,截至今天,共針對14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苗栗地檢署表示,這14人包括縣長鍾東錦、第5選區黃姓縣議員、鄉鎮市民代表9人以及村里長3人。
苗栗地檢署說明,對14人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其中部分是認定候選人親自參與賄選犯行;部分是基於法院判決前例,因候選人親友或競選團隊成員參與賄選犯行據而起訴。均依檢察官起訴賄選犯罪相關事證作為基礎,秉持行政中立、司法獨立的標準執行法律權責。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當選人名單12月2日公告,依選罷法規定當選無效之訴應自公告日起30日內提出。苗栗地檢署統計,至今共針對苗栗縣長鍾東錦在內14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