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里鄉長陳榮聰率公所團隊戮力投入救災工作加速災後復原

台灣即時報 記者 謝廷瑋/富里報導



富里鄉自發生0918芮氏規模6.8大地震至今,造成橋樑斷裂、道路中斷或龜裂、房屋損壞或傾斜及民生用自來水中斷等災害情形,鄉長陳榮聰於地震發生後迅即動員公所全體人力投入救災工作,並力求盡速協助地方復原及恢復正常生活。


本次地震發生當日即因落石造成富里鄉六十石山上下山道路中斷,此值金針花季盛開時期,超過600名遊客受困於山上無法順利下山,鄉長陳榮聰迅即出動公所清潔隊及推土機、車輛等機具投入道路清理工作,因餘震不斷在救災過程中也發生一名清潔隊員被落石擊中造成小腿骨折而送醫急救之情形,所幸在經緊急開刀醫治後病情已穩定。公路總局也於19日進駐怪手等救災機具協助道路落石清理作業,並於當日中午先行開通上山道路讓滯留山上遊客安全下山。
因此次大地震不僅造成許多鄉民的住宅房屋損壞及多條道路斷裂、崩塌以及農田耕地損壞,鄉長也即刻動員公所同仁至各村進行關懷及勘查作業,目前公所統計因本次地震所受損之道路共96條、住宅受不同程度損壞共115間(持續勘查中)、農田耕地損壞共8處(持續勘查中),設置富里村及東里村緊急避難收容所二處,以安置住宅無法居住之受災居民生活,並成立行動水車提供自來水給斷水地區居民,以解缺乏生活用水燃眉之需。
公所同時配合花蓮縣政府啟動震災修繕補助,共計包含一般住家建物修繕、財產損失、車輛損害、災害慰問金以及醫療照顧等五大相關補助措施。針對0918震災重災區內的住戶,一般住家的建築物主體(須提供稅籍證明或門牌)、雜項工作物,或者設備有毀損(傷)者,可向當地公所、村里長通報填寫「花蓮縣0918震災財產損失查報表」,由公所彙整資料提報給縣政府。一般住家財產損失的部分,如電視、冰箱、洗衣機、冷氣等其他生活必需品家電,可檢附申請書向所在地鄉鎮公所申請,且申請人應為建築物內動產所有權人,動產所有權如為數人共有者,應推派一人代表申請。審核通過後救助款由花蓮縣政府南區服務中心人員會同民政處人員擇適當地點辦理發放作業。
縣政府也提供重災區因地震遭受汽(機)車車損的民眾代步工具補助金,協助鄉民生活需要並減輕經濟負擔,申請方式由車主向村里長提出申請,由花蓮縣各户政事務所作初步財損、範圍確認,填妥申請文件後送縣府建設處交通科受理。縣內震災受傷民眾可依受傷級別申請慰問金,其中重度(檢傷一、二級)為新臺幣20萬元,中度(檢傷三級)為新臺幣3萬元,輕度(檢傷四、五級)為新臺幣5千元。因地震受傷者若有醫療照顧補助需求,應於就醫後或出院後六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依申請補助項目檢附應備文件,向縣府社會處提出申請,或由各鄉鎮市公所代為收件,補助執行期間至112年9月17日止。
鄉長陳榮聰表示,本次地震不管是住宅建築或道路橋樑都受到嚴重的損壞,鄉公所除了動員全體同仁加速協助鄉民提報相關損失申請作業,並持續復原各村道路通行工程,同時也希望政府能盡快針對損壞嚴重之橋梁道(鐵)路加速重建,讓富里的鄉親可以盡快恢復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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