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離家百米遭警攔查  搬救兵拖延無效拒測遭重罰

記者 謝廷瑋/岡山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梓官分駐所員警於本(7)月17日晚間21時許於大舍北路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逆向行駛,便將其攔查。
    該名吳姓男子(47歲,住梓官區)被員警攔下後,向員警告知住在前面不到100公尺處,此時員警聞到濃厚酒味,要求吳男接受酒測,吳男卻轉身離開,想要拔腿就跑,遭員警大聲喝止後,吳男竟開始打電話向父親求援。
    員警詢問下得知,吳男於當日下午有飲酒,即要求吳男配合酒測,但吳男時而看手機、時而望向住家,就是不願配合接受酒測。
    員警見狀便告知吳男拒絕酒測的法律效果,吳男見父親還沒趕到,不斷要求員警再等一下,此時員警已將拒絕酒測的法律效果複誦三次,並告知「消極不配合視同拒測」,吳男見無法再拖延,但又深怕酒測值超標遭移送,只好向員警表示拒絕酒測,由員警對其酒駕拒測、逆向行駛等違規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其駕駛之機車。
    之後吳男才坦承於當日下午下班返家途中,曾於超商購買啤酒後在車上飲用,經查其於3年前曾因酒駕涉嫌公共危險罪遭移送,員警當場再三告誡切勿再犯。
此次吳男雖然選擇拒絕酒測,但依據現行規定,酒駕拒測者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照(三年不得考領)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僥倖的心態仍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
    岡山警分局呼籲「酒駕零容忍」,警方將持續無限期強力取締酒駕,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避免肇事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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