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謝廷瑋/小港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警員孫重康、劉冠廷,於本(5)月25日22時32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高雄市小港區小港路上,見一陳姓駕駛(58年次)逆向違規行駛相當危險,立即示意攔停,當場發現陳男滿身酒氣,經警依法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呼氣酒測值達0.42mg/l,已逾不能安全駕駛,警方依法逮捕帶案偵辦。
經警方了解,陳男辯稱自己當天早上10點許飲用高樑酒2杯,就未再飲用酒類,對警方測出有酒精反應一事,竟誆稱係吃荔枝才導致如此酒精反應,然酒測值超標且高,豈是吃荔枝就會引起?查真實酒駕原因是因為陳男肚子餓騎車外出買泡麵,最後陳男知誆警無效,就丟一句『要測來啦』,令警方直搖頭,全案詢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呼籲,酒後駕車加重刑罰新制已上路,酒駕超過標準不僅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別以身試法,得不償失。就算拒測,亦需面臨新臺幣18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故若有飲用含酒精飲料,切勿使用汽機車等動力交通工具,可找代駕或無飲酒之同行友人開車。生命誠可貴,珍惜自己也愛惜他人生命,警方特別強調,取締酒駕絕不手軟,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心態,共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