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壞示範!違規迴轉加酒駕 罪加一等悔已遲

記者 謝廷瑋/小港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桂陽路派出所警員賴重允、劉冠廷於本(5)月17日16時50分許,於高雄市小港區中安路一帶執行取締酒駕勤務,發現羅姓駕駛(男、74年次)從工地騎乘重機車行駛時,竟不顧他人安全直接雙黃線迴轉欲至檳榔攤購物,警方發現後,立即上前攔查,當場查獲羅男酒後駕車,經警方施以酒精濃度呼氣測試,其酒測值為0.22mg/l,超過不能安全駕駛規定,當場扣車並掣單舉發。

警方表示,羅男雙黃線違規迴轉之際,車流量相當大,羅男竟只是為了貪圖方便騎至檳榔攤購物,完全不顧來往車輛之危險,直接穿越車陣違規迴轉。雖一時僥倖未發生事故,然違規行徑仍難逃警方法眼,且加上酒後駕車違規行為,這下羅男除須先面臨扣車不便,還需等繳納酒駕違規罰單後才能把機車領回,只能大呼酒駕真的划不來。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呼籲,酒後駕車加重刑罰新制已上路,酒後駕車超過標準不僅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別以身試法,得不償失。若有飲用含酒精飲料切勿使用汽機車等動力交通工具,可找代駕或無飲酒之同行友人開車,生命誠可貴,珍惜自己也愛惜他人生命,警方也強調,取締酒駕絕不手軟,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安全才是回家的唯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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