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謝廷瑋/小港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陳世哲、警員葉遠長,於本(5)月14日14時49分許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本轄立群路與店北路口發現蔡姓男子(64年次)騎乘重機車雙黃線違規迴轉,遂將蔡男攔停盤查,見其面帶酒容酒氣,乃依規定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34 mg/L,已超過不能安全駕駛界線,全案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經警方了解,當天原係下雨,中午時蔡男見雨勢稍停,即喝了啤酒1瓶,稍作歇息後卻不顧自身及他人危險而酒後騎機車上路。查獲當下其實蔡男原本騎乘重機車距離警方的位置相當遠,適蔡男突雙黃線違規迴轉,而遭警方攔停,一詢問違規原因,原來是因為剛好蔡男正打算找尋新租屋處所,恰巧看見有張貼租屋廣告,於是才會突然違規迴轉,萬萬想不到警方就在後方清楚看見其違規迴轉,還加上酒後駕車,現因酒測超標被移送法辦,蔡男直呼再也不敢了。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呼籲,酒後駕車加重刑罰新制已上路,酒後駕車超過標準不僅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別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若有飲用含酒精飲料,切勿使用汽機車等動力交通工具,可找代駕或無飲酒之同行友人開車。生命誠可貴,珍惜自己也愛惜他人生命,警方強調,取締酒駕絕不手軟,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