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喝近半瓶高樑量 三度扯檳榔惹的禍 酒駕男匡警嚼摻酒精檳榔

記者 謝廷瑋/小港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警員孫重康、劉冠廷於4日10時5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與港源街口時,見一吳姓男子(67年次)騎乘機車臉色潮紅搖晃行駛,警方見狀立即上前攔查,盤查過程中發現吳男身上散發酒味,經對吳男進行酒精濃度測試檢定,酒測值高達0.37毫克,遂將吳男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帶返所偵辦。
經了解吳男係於昨晚深夜飲用高樑酒約300CC,將近快半瓶量,在酒精濃度尚未代謝完畢時,就不顧自身及他人危險酒後騎車,甚至在警方欲施測過程中,吳男還一再強調渠有嚼食檳榔,一度欲用「檳榔也有酒精成分」匡警,現酒駕超標觸犯刑法,全案詢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呼籲,酒後駕車加重刑罰新制已上路,酒後駕車超過標準不僅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別以身試法,得不償失。若有飲用含酒精飲料切勿使用汽機車等動力交通工具,可找代駕或無飲酒之同行友人開車,生命誠可貴,珍惜自己也愛惜他人生命,警方也強調,取締酒駕絕不手軟,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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