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謝廷瑋/小港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副所長王學甫、警員陳坤玉於111年4月28日21時55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於高雄市小港區民治路與廠西路口,主動盤查常在轄內閒逛的鍾姓男子(74年次),眼尖的副所長即刻發現鍾男又騎乘一台不同的腳踏車且搖搖晃晃,經查證確認又是竊盜而來,經向鍾男告知相關權利,將其逮捕歸案。
鍾男此次所偷竊之腳踏車,係被害人楊姓小姐(79年次)於111年4月26日在前金區遭竊取騎乘逃逸,鍾男此偷竊犯行造成被害人難過許久,今小港分局查獲發還,楊女相當感動不已。
鍾男一個月內被小港分局查獲涉嫌3次竊盜(漢民所4月14日第1次、高松所4月24日第2次、漢民所4月28日第3次),而漢民所這二次查獲均係副所長執行勤務眼尖主動攔查鍾男,鍾男一見又是同一警攔查,完全放棄「抵抗」,令警方好氣又好笑,全案詢後依竊盜罪嫌將鍾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表示,民生竊盜一直是警方查緝重點,雖然法律面界定為財產犯罪,但影響民眾日常生活甚鉅,故特別向貪圖便利之人呼籲,千萬別因爲一時糊塗,而損害一生前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