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謝廷瑋/小港報導

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警員謝松茂、陳坤彥於本(4)月25日17時35分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高雄市小港區水秀路與鳳福路口,見一洪姓男子(69年次)騎乘機車紅燈右轉,警方見狀遂上前攔查。盤查過程中聞到洪男身上渾身酒味,經對洪男進行酒精濃度測試檢定,酒測值高達0.94毫克,遂將洪男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現行犯帶返所偵辦。
令警方不解的是,洪男甫剛下班不久,如何會有這麼高的酒精濃度,經了解洪男在上班時中間的休息時間偷偷飲酒,現酒駕超標觸犯刑法,全案詢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呼籲,酒後駕車加重刑罰新制已上路,酒後駕車超過標準不僅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別以身試法,得不償失。若有飲用含酒精飲料切勿使用汽機車等動力交通工具,可找代駕或無飲酒之同行友人開車,生命誠可貴,珍惜自己也愛惜他人生命,警方也強調,取締酒駕絕不手軟,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