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太醒目引來警察!!  男子酒駕難逃警方查緝

記者 謝廷瑋/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警員孫重康、王健霖,於本(4)月9日16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高雄市小港區平和路與港源街口,見一蔡姓男子(57年次)騎乘機車於路上不依規定號誌行駛,警方見狀遂上前攔查。盤查過程中聞到蔡男身上渾身酒味,原來是中午已喝,甫剛下班又在公司飲用啤酒類酒精飲品後,就下班騎車離開。經對蔡男進行酒精濃度測試檢定,酒測值高達0.52毫克,遂將蔡男依公共危險現行犯帶返所偵辦。
蔡男因酒駕超標觸犯刑法,自嘆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全案詢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小港分局分局長許健基呼籲,酒後駕車加重刑罰新制已上路,酒後駕車超過標準不僅需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別以身試法,得不償失。若有飲用含酒精飲料切勿使用汽機車等動力交通工具,可找代駕或無飲酒之同行友人開車,生命誠可貴,珍惜自己也愛惜他人生命,警方也強調,取締酒駕絕不手軟,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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