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謝廷瑋/綜合報導

昨4日清晨5時許,吉安鄉南濱路1間加油站發生搶奪案件,涉嫌人得手新臺幣3815元駕車逃逸,轄區吉安警分局獲報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案發7小時後與玉里警方共同逮捕年約33歲的趙姓男子,全案依刑法搶奪、竊盜罪移送偵辦。




警方表示,趙男4日清晨3時許,於花蓮市華西路以自備鑰匙竊取1部自小客車,接著前往位於南濱路上1間加油站意圖行搶,男子下車後右手插在側背包內,佯裝持有兇器,恐嚇辦公室內1名男員工交出現金,隨即轉身至加油島取走新臺幣3815元逃逸。

吉安警方獲報啟動鷹眼專案以車追人,4日上午10時許,專案小組在百公里外的玉里鎮發現涉案車輛,會同玉里警方展開埋伏分工,經過兩個鐘頭趙男突然現身,警方見狀上前表明身分,未料男子駕車衝撞偵防車並棄車逃逸,雙方追逐約500公尺,最終以優勢警力將他壓制逮捕。
警方在男子身上扣得剩餘贓款452元,經查趙姓男子為毒品人口,專案小組將持續追查犯案動機及贓款流向,警方強調,搶奪他人財物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如致人死傷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面對暴力犯罪警察機關絕對嚴懲不貸,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吉安分局副分局長盧廣勳表示3月4日清晨5時許,於吉安鄉南濱路發生搶奪案件,1名趙姓男子駕駛竊得之自小客車前往1間加油站,恐嚇辦公室內員工交出現金,隨即至加油島取走新臺幣3815元逃逸,吉安分局與玉里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以車追人,案發7小時後,在相距吉安鄉百公里外的玉里鎮,逮捕年約33歲的趙男,查扣部分贓款,全案依刑法搶奪、竊盜罪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