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謝廷瑋/高雄報導

日前(17)日下午17時5分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前金所巡邏警組在中正四路與瑞源路口發現一名普重機車騎士雖有佩戴口罩防疫,但卻未戴安全帽明顯有交通違規情形,遂上前攔下盤查,經確認駕駛莊男(74年次)身分資料後發現其是高雄地檢署110年12月28日所發佈的妨害自由罪通緝犯。

員警依法逮捕後,隨即提醒莊男除要配戴口罩外做好防疫外,騎車行駛也要戴好安全帽,才能保護自身安全;隨後將其帶返所調查,發現莊男因為工作緣故長期借住高雄友人家中,故未收到司法文書通知,員警告誡莊男爾後務必要與家中保持聯繫,並應主動向司法機關聯繫案件偵審進度,以免因案遭通緝,隨即依法將莊男解送歸案。
新興分局分局長古瑞麟表示,新興分局會持續主動盤查打擊不法,另提醒民眾如因案遭受起訴、判刑,應依地檢署與法院通知在期限內到案,警方將持續嚴正執法,並落實查捕逃犯工作,以捍衛司法追訴與審判效力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