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駐日代表謝長廷20日在臉書公開說他已經委任律師對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與陳嘉君提出妨礙名譽的告訴,並表示手續都已經辦完,其餘程序、內容等屬於專業問題由律師處理,既已進入司法,原則上不再就細節你來我往攻防,他們兩人近日又在臉書上講了不少完全不是事實的話,暫時也不予理會。

施明德則早於16日即在臉書揶揄謝長廷,『致某先生: 我等了你三個三天了,什麼都沒等到。你不是官腔官調:「限你三天」,否則「就提告」?九天了,你還不敢告。不要再瞎掰你「悲天憫人」了。 這樣也好,你是舊黨國的卧底特務這件事,沸沸揚揚二十年,終於就此塵埃落定。免得上法庭,又浪費司法資源。你真的很會替國家著想。』可能也是因為這篇文章,終於讓謝長廷面子掛不住而提告。
施明德並且列出他從事民主運動以來被告的歷程,以及這次被【謝長廷特務被告的感想】: 在戒嚴時期兩次成為獨裁者的階下囚, 在民主時代成為出賣者高金郎的被告。 美麗島三十週年成為求饒者王幸男的被告, 美麗島四十二週年成為辯護律師謝長廷的被告。 我想這就是我一生追求真理、捍衛正義必須付出的代價吧。

歷史是一面照妖鏡,時間可以讓我們看得更清一個政治人物的道德風骨,每個時期都有其特別的時代背景,許多人也許自願、也許被迫要做出一些日後必須被檢驗的事情;一般人民不知道真相,甚至也可能不關心真相,總是身在歷史洪流的人們必須坦然面對,勇於承擔。如果目前還在檯面上掌握權力的人,更應該讓人民好好檢視你的真實面目。
一個政治人物不會忽然改變政治性格,他都會有一個脈絡可循,我們不知道最終揭開的真相是甚麼,但從他的一路表現,或許已經可以窺探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