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倪楷閔/台東報導
臺東縣警察局台東分局豐里派出所警員薛慶祥、趙榮君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攔查1名李姓機車駕駛時,經M-police查詢得知,李姓男子因不能安全駕駛案而遭到通緝,在對談中赫然發現李姓男子身上有濃濃的酒味,李姓男子雖然向警方表示自己只喝了1杯啤酒,但在呼氣酒精濃度測試時,酒測值竟高達0.43MG/L,員警偵訊後將李姓男子移送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根據警方調查,李姓男子平日以四處打零工的方式維生,每天工作結束休息時,就會在工地旁邊飲酒,以此作為消除疲勞和舒壓的方式,也曾因為酒駕遭判刑入獄多次。107年間因酒駕遭到判刑1年5個月,卻未入監服刑,所以遭到通緝而四處躲藏,但李姓男子也沒因此改變以喝酒減壓的方式生活,終究難逃再次送辦的下場。
臺東縣警察分局呼籲駕駛人,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有飲酒者,最好改搭大眾運輸工具或指定駕駛人駕車,以免造成難以彌補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