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台東報導
今(107)年期縣有耕地租金已於108年3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至108年3月31日止,台東縣政府地政處請縣有耕地承租農戶記得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加收滯納金,按時繳納保障自身租賃權益。
縣府地政處表示,縣有耕地繳款書已於108年2月21日寄發至各承租人住所,承租人如尚未收到繳款書或有繳款相關疑問者,請向臺東縣政府地政處地價科申請補發或查詢,地政處將為您服務。(撥打電話:089-35144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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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07)年期縣有耕地租金已於108年3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至108年3月31日止,台東縣政府地政處請縣有耕地承租農戶記得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加收滯納金,按時繳納保障自身租賃權益。
縣府地政處表示,縣有耕地繳款書已於108年2月21日寄發至各承租人住所,承租人如尚未收到繳款書或有繳款相關疑問者,請向臺東縣政府地政處地價科申請補發或查詢,地政處將為您服務。(撥打電話:089-35144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