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市農會去年響應花蓮市長魏嘉賢推動認養路燈的政策,今年再度持續認養五十盞路燈,市公所特地頒贈感謝狀,代替花蓮市民感謝該農會為花蓮鄉親點亮回家的道路。
花蓮市公所去年在魏嘉賢市長指示下,試辦路燈認養活動,受到不少企業、社團及個人的響應,今年再度開放認養,邀請有意願者加入認養行列。
魏嘉賢市長表示,路燈的電費及管養每年至少需要2400萬元的經費,對公所預算是筆不小的負擔,所以去年以中正路、中山路、中華路、和平路、林森路及中美路等做為試辦地點,以一盞一千元的費用,開放讓民眾及企業認養。
花蓮市農會去年曾經響應,今年持續認養,以中山路、中華路、富國路等該農會周邊的路燈,總計有50盞,花蓮市公所日前在市農會尾牙活動時特地由農觀課長洪國山代表市公所頒贈感謝狀,感謝花蓮市農會的善舉。
花蓮市農會理事長陳保成表示,認養路燈就像是點光明燈一樣,不僅為市民照亮回家的道路,更能幫助市公所節省額外的支出,非常具有實質意義。
花蓮市公所表示,認養路燈的政策每年均會辦理,市公所會在燈桿上貼上認養者的名字以做表揚,有意願的民眾可撥打03-8322141轉分機111洽詢何姓承辦人,或親至花蓮市公所財政課,一起點亮花蓮市的燈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