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安新聞中心/整理編輯
107年08月23日超大豪雨侵襲台灣中南部,造成部分地區民眾遭受水患災害,交通部公路總局為照顧受災民眾權益,特別提出「因應0823超大豪雨災害相關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受災民眾得於自即日起至明(108)年2月25日期間向各地區監理所站依上述權益措施規定申請指定公路監理業務以維護應享權益。
公路總局表示,民眾若有汽機車遭到雨災損壞,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上述之任一項證明文件,向就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下列監理業務:「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者」、「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均可自動展延至108年2月25日前辦理。
麻豆監理站楊宏彬站長提醒民眾,所有汽機車因水患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均只計徵至災損前一日為止;至於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之,但須於108年2月25日前提出申請。此外如有受災車輛登記車主死亡之汽機車辦理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者,其交通違規案件免罰、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請受災民眾把握時機以免權益受損。
